提问

分公司的债务能否由总公司承担

大律师网 2017-04-22    0人已阅读
导读:有网友问:某公司的分公司欠我们的工程款一百万元。我担心分公司还不起我的钱,我能否将公司列为共同被告对此,律师分析如下:这需结合具体情况分析。《》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

有网友问:某公司的分公司欠我们的工程款一百万元。我担心分公司还不起我的钱,我能否将公司列为共同被告

对此,律师分析如下:

这需结合具体情况分析。《》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但实践中应针对不同情况区别对待:

第一,在小额诉讼中,尽管分公司为被告,只要得到公司的授权或者认可,分公司管理的财产又足以承担民事责任时,不需将公司列为共同被告。

第二,只有当债权数额巨大或者分公司管理的财产不足以承担民事责任,或者所产生的争议较为复杂,超出了分公司处置的权限时,应当将公司列为共同被告。在将公司列为共同被告时应当考虑合同是由分公司签订的,或者侵害后果是由分公司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时造成的,就应当首先判定分公司以其经营管理的公司资产承担民事责任,并判决由公司对分公司所造成的民事后果共同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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