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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义车主与实际车主在肇事后的责任承担

大律师网 2017-04-30    0人已阅读
导读:名义车主与实际车主在肇事后的责任承担某部的两个营院位于公路两侧。虽然公路上设有“限速40公里”和“前方人行横道”等警示标志,但经过此地的车辆行驶速度都比较快,有的甚至超过100公里。战士小王有一天到对面

  名义车主与实际车主在肇事后的责任承担

  某部的两个营院位于公路两侧。虽然公路上设有“限速40公里”和“前方人行横道”等警示标志,但经过此地的车辆行驶速度都比较快,有的甚至超过100公里。战士小王有一天到对面营区办事,刚走上人行横道,就被一辆疾驶过来的面包车撞倒,送到医院抢救花费4万多元才恢复健康。当地公安交通部门认定,该车驾驶员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小王出院后,向该车行驶证上登记的车主——某私营企业要求赔偿时遭到拒绝。理由是该车不是他们企业的,是他人冒名登记的。小王无奈,在部队的支持下,起诉到驻地人民法院。庭审中,该企业却拿出了一份合同,说该车在出事前已经卖给了第三方,只不过没有登记过户。第三方虽然主动承担责任,但是没有赔偿能力。小王应向谁索赔

  评析: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损害赔偿责任一般由机动车行驶证上登记的所有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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