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债转贷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大律师网 2017-05-09    0人已阅读
导读:发布部门: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 发布文号: 吉国税发[1999]207号 各市、州、县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债转贷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部门: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
发布文号: 吉国税发[1999]207号
各市、州、县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债转贷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债转贷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知识

更多>>

热门博文

更多>>

最新法律资讯

更多>>
TOP
2008 - 2025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