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缺陷】关于产品缺陷和产品瑕疵
产品质量责任的发生,以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为前提。产品质量问题分为一般质量问题和严重的质量问题,反映在法律上就产生了两个基本的概念:瑕疵和缺陷。
1、两个术语的含义
广义地说,产品不符合其应具有的质量要求,即构成瑕疵。狭义地说瑕疵仅指一般性的质量问题。如产品的外观、使用性能等。缺陷是指产品存在较大的质量问题。我国产品质量法第43条对产品缺陷做了明确规定:"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和该标准。但我国立法并未对产品瑕疵作出明确规定。《产品质量法》在第14条第2款中使用了"瑕疵"一词,该条表述为"产品存在实用性能的瑕疵"。《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所称"瑕疵"的外延更广,该法第22条第1款规定:"经营者应当保障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的除外"。有学者如此解释:"产品的瑕疵与产品的缺陷有着不同的含义------显著区别是产品存在着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和理危险,也可以这样说,产品存在着除危险之外的其他质量问题,是产品存在瑕疵。"由此看来,日后修订《产品质量法》时,应当对"瑕疵"做出明确规定。
2、两个术语的同异比较
从狭义上理解缺陷和瑕疵,两者的共同之处在于:第一、都不符合产品质量之要求;第二、都应承担质量责任(但对瑕疵,经营者作出明确的说明或者用户、消费者在购买该产品前已经知道的除外)。
两者的区别在于:第一、在程度上 一大一小,或者说一重一轻。第二、可否接受 对于缺陷,原则上不应接受;但对于瑕疵,用户、消费者已经知道的,可以自行决定是否接受。第三、向谁索赔 对于缺陷,可以向消费者,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生产者、销售者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向对方追偿)。对于瑕疵,可以直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该销售者赔偿后,可以向有责任的生产者或其他销售者追偿)。第四、赔偿的方式和标准 对缺陷以损害赔偿为原则。对瑕疵,可以由销售者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以及赔偿损失。第五、诉讼时效 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因产品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后面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