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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县:7万多名职工参加医疗互助

大律师网 2017-09-03    0人已阅读
导读:朱女士去年10月底因患重病住院,因其此前曾缴交50元互助金参加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日前获得了安溪县职工医疗互助中心审批的7123元补助金。同时,她还另交25元参加女职工特病病种医疗互助活动,获得女职工特病补助金150

朱女士去年10月底因患重病住院,因其此前曾缴交50元互助金参加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日前获得了安溪县职工医疗互助中心审批的7123元补助金。同时,她还另交25元参加女职工特病病种医疗互助活动,获得女职工特病补助金15000元。

朱女士的经历,正是该县职工医疗互助中心按规定标准给予患病职工补助的一个缩影。2006年10月,安溪县全面启动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每个互助期为1年。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每期每人缴交互助金50元,一个互助期内住院最高可获6万元补助金;企业单位职工每期每人缴交互助金36元,最高可获4万元补助金;机 关、企事业女职工参加女职工特殊病种医疗互助每期每人缴互助金25元,补助金按类别发放,最高为15000元。

截至目前,安溪县已开展5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吸引72843名职工参加,一共补助2819人次,发放补助金373多万元,切实解决了患病职工尤其是困难职工看不起病、住不起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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