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公司管理经营出现僵局,股东权益受到损害如何保护?

大律师网 2017-09-03    0人已阅读
导读:新公司法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  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  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新公司法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

  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

  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知识

更多>>

热门博文

更多>>

最新法律资讯

更多>>
TOP
2008 - 2026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