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对农产品质量认证制度的几点思

大律师网 2017-09-04    0人已阅读
导读:当前我省农产品质量建设工作正在不断走向深入,已经从市场准入逐步向标准建设、生产环节控制以及农业生态环境建设、龙头企业培育等方面深入。而农产品质量认证,如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是集生产环境监

当前我省农产品质量建设工作正在不断走向深入,已经从市场准入逐步向标准建设、生产环节控制以及农业生态环境建设、龙头企业培育等方面深入。而农产品质量认证,如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是集生产环境监测和评价、标准建设、生产过程控制、产品质量检测以及储藏运输等于一体的综合性工作。但当前的农产品质量认证制度是否合理如何通过加大农产品认证工作的力度促进和引导农产品质量建设工作

本文通过对农产品质量认证的背景、现状和问题的思考,对制度设计等方面进行了探讨。

一、认证是质量管理的高级形式认证,是指由认证机构证明产品、服务、管理体系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相关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或者标准的合格评定活动。认证制度是工业化生产和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高度的时候市场对质量管理的要求,是质量管理的高级形式。

1、认证制度的由来、发展在近代认证制度产生之前,对产品的评价主要是由产品提供方(第一方)进行的自我评价和由产品的接受方(第二方)进行的验收评价。随着蒸气机、柴油机、汽油机和电的发明,和工业标准化的诞生,形成了当代工业化大生产,但随之而来的锅炉爆炸和电器失火等大量恶性灾难的发生,使民众意识到:第一方和第二方评价由于各方的利益的影响而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因此,由独立于产销双方不受其经济利益制约的独立第三方,用公正、科学的方法对产品特别是涉及安全、健康的产品进行评价,已成为市场的需求,第三方认证机构应运而生。近代的产品认证制度最早出现在英国。 1903年英国制造商们开始在符合尺寸标准的钢轨上使用世界上第一个认证标志--BS风筝标志。 1919年英国政府颁布了《商标法》,规定经第三方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产品方可使用风筝标志。目前已有20多个国家和地区使用风筝标志和安全标志。如今,无论在宏观还是微观,认证都已经成为对产品质量进行管理的重要手段。对产品质量的认证分为强制性认证和自愿性认证,强制性认证一般作为政府行为,是产品进入市场的必备每件;自愿性认证的标准一般高于强制性认证的标准,或特别强调某一方面的特征,是产品在市场上区别于其它产品,获得消费者认可的重要特征。而且认证已经不仅仅局限于产品质量,自1987年国际标准化组织颁布实施ISO9000系列标准以来,质量体系认证在国际贸易中的作用越来越大,已经成为证明企业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的要依据。

2、我国认证工作的现状

随着我国的成功入世,大家已经越来越认识到认证认可工作的重要性,它已经是构成市场经济体系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并在国际贸易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与工业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认证认可工作起步比较晚,是在改革开放初期,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各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建立起来的,对各部门的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产生了积极的作用。 据不完全统计,已经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的认证机构有130多家,其中影响较大的综合性认证机构有: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是由原中国进出口质量认证中心和原中国电工产品认证委员会秘书处于2002年3月14日获准合并成立,既可以承担政府委托的强制性认证和自愿性认证,以及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OHSMS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QS9000质量体系和HACCP认证等业务;方圆标志认证中心,业务范围包括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HACCP认证、产品认证,分包IQNet成员认证机构的管理体系认证业务;上海质量体系审核中心业务范围: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HACCP认证;另外电工产品、农机产品、玻璃、轮胎、乳胶制品、汽车产品都有本行业的认证机构。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特别是我国加入WTO后,认证工作也必须改变多头管理的现状,按照国际规范建立新的工作机制。在这种形势下,国务院于2001年8月决定正式成立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国的认证认可工作,全国性的认证管理机构还有中国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CNAB)、中国认证人员和培训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CNAT)。为加强认证认可工作,国务院于2003年9月3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管理条例》,将认证机构和认证工作的管理纳入了法制化的轨道。

3、我国认证工作的特点

我国的认证工作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以国际指南为基础,同国际惯例接轨。我国认证工作起步晚,但起点高,发布的有关质量认证的法律、法规和规章都是以ISO和IEC联合发布的有关部门国际指南为基础制订的,符合《WTO贸易技术壁垒协定》规定。并于1998年签署了国际互认协议。我国质量体系认证已达到国际水平,取得国际承认。

二是坚持公正性。有关法规、规章明确规定认证机构的第三方公正地位。申请认证的条件,对任何企业不管是中国的还是外国的,都一样公平。

三是国家对质量认证工作实施统一管理。2001年8月29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在京成立,主要职能为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承担的统一管理和监督认证认可工作以及相关的对校准、检测、检验实验室技术能力的认可、计量认证和资格认定工作;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承担的管理并组织实施进出口认证认可和进出口安全质量许可以及出入境检验检疫实验室注册认证、进出口食品卫生注册登记,涉外检验检疫、鉴定和认证机构(含中外合资、合作机构)技术能力的审核和监督管理。

四是自愿性认证和强制性管理相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联合规章规定“不经认证不得销售、进口和使用”的产品实行强制性管理。具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产品,企业可自愿申请认证。

二、我国农产品认证工作的发展现状

我国现已开展的农产品认证形式不少, 全国性的农产品认证制度有: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有机食品认证、绿色食品认证,另外还有及部分行业、地方和其他认证机构各自开展的“食用农产品安全认证”、“食品认证”、“葡萄酒认证”、“饮品认证”等多种形式的产品认证。

1、绿色食品是我国农产品质量认证工作的先驱

我国农产品认证工作起步于1990年。在80年代初,农业部农垦系统在研究制定农垦系统“八五”发展规划时,提出农垦系统在传统的粮、肉、菜、奶、蛋、橡胶等产品基础上,应该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即区别于传统的追求数量模式,而侧重产品质量内涵的无污染的安全、优质的营养类食品,并将这类取名为绿色食品。1990年5月15日,农业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在人民大会堂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开始开发绿色食品,实施绿色食品工程。1992年农业部成立绿色食品办公室,同年成立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绿色食品文字和图形标志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注册为中国第一例质量证明商标,绿色食品认证纳入了法制化轨道。经过十多年发展,绿色食品事业现已发展成为一个快速成长的新兴产业。截止2003年底,全国绿色食品企业总数已达2047家,有效使用绿色食品标志产品总数4030个;实物总量超过3260万吨,主要产品产量:大米225.6万吨,占全国总产量的1.81%,面粉41.9万吨,占0.64%,食用植物油21.3万吨,占1.54%,水果184.3万吨,占1.61%,茶叶12.9万吨,占18.3%,肉类10.1万吨,液体乳及乳制品182.6万吨,占63.5%;绿色食品产品年销售额超过723亿元,出口额10.8亿美元,环境监测的农田、草场、水域面积超过7710万亩。近几年来,绿色食品一直保持了加快发展的态势,产品年均以25%以上的速度增长,产业整体水平不断提升。产品年销售额1000万元以上的绿色食品企业已有587家,占绿色食品企业总数的30.4%,其中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有117家,约占全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372家的31.5%。部分绿色食品产品已形成集中优势产区。

2、有机食品在我国加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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