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西单女孩”到“旭日阳刚”,2011年春晚因“草根”而成为区别于往年春晚的最大亮点。春晚成就了旭日阳刚,但一首《春天里》却让旭日阳刚饱受争议。先是媒体爆出汪峰不许旭日阳刚再演唱《春天里》,而旭日阳刚方面也表示尊重汪峰老师,未经许可不再演唱。事情到此,结果自然是皆大欢喜。但事态发展出人意料,媒体再爆汪峰收回《春天里》是斤斤计较,而汪峰也以《关于春天里,不得不说的故事》一文作出回应。
之前,一首《两只蝴蝶》翻唱就涉及到数起侵权案件,从梁静茹翻唱涉嫌侵权,到超级女声邵雨涵翻唱被判侵权。关于翻唱作品的著作权纠纷,从来就未停止过。但是,此次《春天里》事件由于双方力量的悬殊、媒体的推波助澜,再次吸引了公众的眼球。
娱乐圈的炒作我们司空见惯,我们不关注旭日阳刚与汪峰的恩怨,也不关注媒体的诸多渲染。作为法律人,作为知识产权律师,必须理性看待,从法律的层面抛开现象看本质,“庖丁解牛”式的解读该次事件的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