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
法律咨询: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一般要经过哪些程序
律师回答:
招标前准备工作:a落实资金;b征地拆迁;c出设计图;d三通一平
标底编制工作:a计算实物量;b确定单价和取费
申请招标
准备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包括:a工程名称、地点;b、数量、工期、质量;c施工图;d材料设备供应;e工程价款结算;f实物量清单;g合同条款
公布招标通知,内容包括:单位、名称、地点、主要结构、面积、承包方式、工期、质量要求、材料供应方式、招标与开标日期
投标资格审查,内容包括:施工企业水平、信誉、实力、技术装备和企业经历
投标人投标前分析,分析一般包括:a建设单位情况;b地区发展前景;c竞争对手;d物资供应条件;e交通运输;f地质情况;g 天时地理
投标人送投标申请人,索取招标文件
招标人发送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标书、图纸实物工程量清单
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包括:综合说明、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开竣工日期、工程质量、材料供应、报价、工程付款和结算方式
投标人现场勘探
投标人确定标价
投标人按规定时间送函
开标
评标
定标
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单位发出未中标说明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四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
第四十三条 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第四十五条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第四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