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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精减老职工困补增至250元

大律师网 2017-09-18    0人已阅读
导读:本报讯为保障北京市精减退职老职工的基本生活,6月19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台新政规定,从7月1日起,本市将对现行精减退职老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进行调整,并统一提高至每人每月250元。 据介绍,目前北京

本报讯为保障北京市精减退职老职工的基本生活,6月19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台新政规定,从7月1日起,本市将对现行精减退职老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进行调整,并统一提高至每人每月250元。

据介绍,目前北京市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按照参加工作时间划分为三档,分别是每人每月160元、140元和120元。为保障这些人员的基本生活,参考本市福利养老金标准,从今年7月1日起,将提高精减退职老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并统一提高至每人每月250元,平均增长110元,开支渠道不变,仍由原企业负担。

据了解,上世纪60年代初,北京市部分1957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老职工按当时的国家政策被精减退职回乡,为解决这些老职工年迈多病、生活困难问题,1993年市政府决定由原企业给他们发放生活困难补助,2007年曾提高了他们的补助标准。目前,本市共有精减退职老职工近2万人,主要来自首钢、建工、金隅、市政、京城机电和电子控股等市属国有企业。记者赵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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