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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残疾赔偿计算标准

大律师网 2017-09-20    0人已阅读
导读:【人身损害赔偿计算】关于残疾赔偿计算标准 《解释》接受国家统计局的建议,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指标作为残疾赔偿金以及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是基于如下考虑: 1.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均

【人身损害赔偿计算】关于残疾赔偿计算标准

《解释》接受国家统计局的建议,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指标作为残疾赔偿金以及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是基于如下考虑:

1.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均系对未来收入损失的赔偿,但未来的收入乃是一个抽象的不确定的概念。尤其是暂不具备劳动能力的未成年人,其未来的劳动能力和收入水平难以预测。因此,对此种抽象的未来收入损失,《解释》采取客观方法计算,即按照平 均收入水平计算。

2.现行统计指标体系中并无直接的平均收入指标,但平均收入指标可根据“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以平均负担系数还原计算,即:平均收入 =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x平均负担系数。

3.我国现行立法在残疾赔偿金以外还规定须赔偿被扶养人生活费,因此,依据“劳动能力丧失说”对受害人收入损失的赔偿就在事实上被分解为两个部分,其结构如下:残疾者收入损失 = 残疾赔偿金 + 被扶养人生活费。如果与现行立法相协调,残疾赔偿金就不能以平均收入为计算依据,否则,残疾赔偿金加上被扶养人生活费,其结果就会大 大超过就业人口的平均收入,而与劳动能力丧失说的理论相悖。《解释》据此将平均收 入进行分解,即分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城镇居民人 均消费性支出两项指标,分别与残疾赔偿金和被扶 养人生活费相对应。即:平均收入 =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现根据2001年北京市的有关统计指标作一简单计算:

城镇就业人口平均收入 =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平均负担系数 = 21534.708元

残疾者收入损失 = 残疾赔偿金 + 被扶养人生活费 = 20500.5元

上述计算结果表明,按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残疾赔偿金,同时按人均消费性支出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两项加起来与还原计算的城镇就业居民的平均收入相当。因此,《解释》所确定的计算标准是合理的、适当的。

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介绍,职工工资一般按照平均能够养活1.5个人的标准测算确定。同时根据国家统计局的咨询意见,我国目前就业人口的平均负担系数应为1.7-1.8,即一人的工资可以养活1.7-1.8个人。这一比例分配与前述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平均生活费的比例相当。故《解释》以人均可支配收入作为残疾赔偿金的计算参数,而以平均生活费作为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参数,既体现了对受害人收入损失的全部填补,同时也与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相协调。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也与此完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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