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小小液晶屏击中“三包法”软肋

大律师网 2017-10-27    0人已阅读
导读:王小姐最近有点烦,2006年买的康佳液晶电视在使用不到3年后,今年9月坏了。更换坏掉的液晶显示屏需要2000元钱,保修卡上写着“主件保修三年”,但又明确说明液晶显示屏不属主件。换还是不换费用谁出想要借助“三包法”

王小姐最近有点烦,2006年买的康佳液晶电视在使用不到3年后,今年9月坏了。更换坏掉的液晶显示屏需要2000元钱,保修卡上写着“主件保修三年”,但又明确说明液晶显示屏不属主件。换还是不换费用谁出想要借助“三包法”维权,却发现“三包法”中根本没有提及液晶产品,王小姐陷入两难境地。

消费者:保修协议是“霸王条款”

王小姐向记者展示的康佳昆明分公司送修机接机单上显示,维修的原因是“有声无图”。

王小姐告诉记者,电视在使用近3年的时候,突然出现了这种状况,她根据保修卡上的电话联系了康佳电视的售后服务。经过检测,售后服务人员认定是电视的液晶显示屏坏了,并同时指出,液晶显示屏不属于主件,这在保修卡上也有明确的说明。更换一个该品牌同型号液晶显示屏需花费2000余元,而同型号的电视目前市场售价也不过3000元左右。王小姐想不通了,与整机比起来,价格如此高昂的显示屏怎么就不属于主件呢她认为商家的保修协议只是商家单方面订立的,存在“霸王条款”的嫌疑。

售后服务人员:未违反服务承诺

记者致电帮助王小姐修理液晶电视的康佳昆明分公司售后服务部,服务部主任宋昕告诉记者,液晶电视的液晶屏不属于主要部件,这是保修卡里明确说明的,而且王小姐的电视已经超过了整机保修的一年期限,因此坏了的液晶显示屏不在保修范围内。由于王小姐所使用的机型配件属于库存材料,因此价格不随市场的变化而变化,虽然此型号整机价格已经大幅度下调,但显示屏仍维持在2000元左右的价格,而2000元只是显示屏的材料费用,维修费用已经减免,如果王小姐愿意,康佳售后部门愿意帮助王小姐联系购买价格稍便宜的显示屏。

宋昕认为,国家没有政策明确规定哪些部件应该列为主要部件,他们的做法并没有违反相关服务承诺。

工商部门:只能负责协调

宋昕的答复显然不能让王小姐满意,价格高达2000余元的液晶显示屏居然是“附件”,王小姐怎么也想不通,自认倒霉的同时,仍希望能把损失降低到最小。无奈之下王小向工商部门投诉。

受理此案的盘龙区工商局东华分局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三包法”中没有对液晶电视作出具体的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产品的同时,相当于认可了产品保修卡上的协议内容。在此类纠纷中,工商部门只能负责协调,帮助纠纷双方作出适当让步,无权强制双方履行任何责任义务。如果纠纷双方对调解结果不满意,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记者了解到,经过调解,商家作出让步,决定以1500元的价格帮助王小姐更换液晶显示屏,对于这一结果,王小姐仍然有些难以接受,调解以失败告终。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知识

更多>>

热门博文

更多>>

最新法律资讯

更多>>
TOP
2008 - 2025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