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大律师网 2017-10-27    0人已阅读
导读:【招标文件】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缩短建设工期,降低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保护公平竞争,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公路工程施工

【招标文件】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缩短建设工期,降低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保护公平竞争,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应在投标者自愿的前提下,坚持公平、等价、有偿、讲求信用的原则,以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和社会信誉开展竞争。

第三条 凡列入国家和地方公路建设计划的公路基本建设工程项目,除利用外资的项目需通过国际招标及个别不宜招标的项目外,都应按本办法进行招标。

第四条 凡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具有与公路工程规模相应等级资格证书的施工单位,均可参加投标。

第五条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的管理工作,按工程项目的隶属关系,分别由交通部和地方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地方交通主管部门应设立相应机构,负责招投标工作的领导。

第六条 公路工程施工的招标投标,受国家法律的保护和约束,有关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杜绝一切违法行为。

第二章 招 标

第七条 招标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具有法人资格;

有与招标工程相适应的工程管理、预算管理、财务管理能力;

有组织编制招标文件和标底的能力;

有对投标者进行资格审查和组织评标定标的能力。

招标单位可以委托或指定符合上述条件的工程咨询、工程管理、工程监理及其他相当机构,负责公路工程施工招标的具体组织工作。

第八条 实行施工招标的公路工程项目,应符合下列条件:

初步设计和概算文件已经审批;

已正式列入国家或地方公路建设计划,建设资金已落实;

征地拆迁工作已基本完成或落实,能保证分年度连续施工;

标书已编制完毕。

第九条 招标可采取下列方式:

公开招标。招标单位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煤介公开发布招标广告。

邀请招标。招标单位选择数家施工单位发出招标邀请函。

应邀参加投标的单位不得少于三家。

议标。对个别施工难度大,工期特别紧以及情况特殊的公路工程项目,招标单位可邀请或通过主管部门指定数家施工单位,通过协商,议定标价及有关事宜。参加议标的施工单位不得少于两家。

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依本办法进行。议标工作的有关事项由招标单位或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条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可实行全部工程招标和分部或分项工程招标。招标形式应在招标广告或招标邀请函中说明。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知识

更多>>

热门博文

更多>>

最新法律资讯

更多>>
TOP
2008 - 2025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