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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购物消费赔偿

大律师网 2017-11-13    0人已阅读
导读:电视购物是从美国开始崛起,而早期在美国约有12个购物频道,一直到20世纪80年代末期,才成功的商业化。现如今电视购物已风靡全世界,但相应的也陆续出现电视购物消费纠纷,如何获取赔偿成为大家关注的事项,下面介绍几

电视购物是从美国开始崛起,而早期在美国约有12个购物频道,一直到20世纪80年代末期,才成功的商业化。现如今电视购物已风靡全世界,但相应的也陆续出现电视购物消费纠纷,如何获取赔偿成为大家关注的事项,下面介绍几条消费赔偿途径及在购物中需注意的问题。

消费损害赔偿

1、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应向商品经营者、服务提供者索取并妥善保存相关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发票、产品说明书、消费清单、交费单据等。

2、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受到损害时,应对损害的后果及造成损害后果的原因的相关证据予以保存、保全。

3、消费者受到侵害,造成财产损失、人身损害、精神损害,均可纳入索赔的范围。 全文

电视购物消费纠纷

提醒消费者在进行电视购物时,最好选择本地信誉好,口碑佳,有品牌和正规厂家及购物平台;理智对待电视购物的广告宣传,不要被名人或天花乱坠的表演所迷惑,对不正常的低价要提高警惕;通过订购热线下订单前最好问清楚是否有正规发票、保修单及“三包规定”,是否先验货后付款;如果遇到快递人员要求不交货款不能验货,要坚持拒收或验货后才付款的方式;对没有发票的产品,消费者应该拒绝签收,否则缺失凭据,日后很难索要赔偿。 全文

购物凭证看仔细

消费者在维权过程中,往往会因为一些细节问题而引发消费纠纷。日前,市工商局12315中心受理一起因购物小票没有标注日期,“三包”期不知从何时算起而引发的纠纷。

消费者陈某日前到12315中心投诉,反映其2009年9月,在我市某电脑配件服务部购买了一个网络路由器,商家承诺该路由器“三包”期为1年。今年3月,路由器出现质量问题。当陈某找到商家要求其履行“三包”承诺时,问题出现了,原来购物凭证上没有标注购买日期,商家也没有销售记录存根,因而双方对“三包”期如何起算产生争议。 全文

电视购物维权仍艰难

目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大修引起了各界的广泛关注,因为修订中的《消法》拟加大对网络、电话、电视购物等非固定场所的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消费者有权在收到商品后三十日内退回商品,且不承担任何费用。有专家表示,如果用户30天的“后悔权”能得到确保,那么,当前通讯营销领导的纠纷将大大减少。

未来很美好,现实仍很“残酷”!如,电视购物商利用邮局代收货款漏洞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况依然严重,这一问题在销售消费电子类产品时更加突出。 全文

电视购物受骗如何成功退货

网友“xlf3798”:想退货,速度一定要快。我打开所买的物品后,发现根本就不是那么回事,就马上联系快递公司叫他们不要把钱给汇过去。第二天我就过去要求强行退货。因为最重要的就是邮局这个环节,且货款是邮局代为收取,销售商再和邮局结算货款。所以遇到购买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或货不对板,我们可以要求邮局(最好是寄件邮局)来解决。如果邮局不解决,可以通过多种渠道进行投诉,因为邮局是国企,很重视客户的投诉,一般都能妥善解决。 全文

解读违规电视购物“七陷阱”

无所不能的产品;令人称奇的效果;低到离谱的价格;主持人声嘶力竭的推销……这是电视购物的几个特点。很多人看了电视购物后,会被吸引,购买电视购物中的产品,殊不知,有时却买回了一堆麻烦。

因为辖区内有一家名叫艾都化妆品经营部的电视购物公司,江汉工商分局汉兴工商所就接到了大量的有关电视购物的投诉,据汉兴工商所所长黄德祥介绍,仅今年1月到6月,仅汉兴工商所辖区内,12315投诉举报热线就接到近70件涉及电视购物的投诉。 全文

国家如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六条 国家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时,应当听取消费者的意见和要求。

第二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领导,组织、协调、督促有关行政部门做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预防危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行为的发生,及时制止危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

第二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仿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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