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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一方按揭购房,婚后还贷或继续还贷,离婚时如何处理?

大律师网 2017-11-14    0人已阅读
导读:律师 高以前,一方按揭贷款购房,登记以后还贷或继续还贷的,时可根据不同的情况作不同的处理。 1、结婚登记以前,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按揭贷款购买房屋,且已取得产权证,结婚登记以后还贷或继续还贷的,其产权仍属于
律师 高以前,一方按揭贷款购房,登记以后还贷或继续还贷的,时可根据不同的情况作不同的处理。

1、结婚登记以前,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按揭贷款购买房屋,且已取得产权证,结婚登记以后还贷或继续还贷的,其产权仍属于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婚后还贷并不改变该房屋为婚前个人财产的性质。但是,婚后还贷的部分,无论是由一方用自己的工资、收益还贷,还是用双方的工资、收益还贷,只要不能证明是用一方的或者婚后专属于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还贷,都应视为以清偿贷款。对于婚后清偿的这部分贷款,离婚时应将属于配偶一方的部分,向配偶予以返还。

2、结婚登记以前,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按揭贷款购买房屋,结婚登记以后取得产权证并还贷或继续还贷的,无论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还是登记在双方名下,均应视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其产权属于夫妻共同所有。但是,对于一方以婚前财产或婚后专属于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支付的部分,离婚时应当予以返还。

3、结婚登记以前,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按揭贷款购买房屋,结婚登记以后还贷或继续还贷,离婚时还未取得产权证的,应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以后,再由有异议的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

(西安律师高西宁网,电话:1363670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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