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死亡补偿费、死亡赔偿金、抚恤金、抚恤费

大律师网 2017-11-22    0人已阅读
导读:【赔偿金】死亡补偿费、死亡赔偿金、抚恤金、抚恤费有哪些区别 死亡补偿费与死亡赔偿金在含义上到底有没有区别如果有区别的话,应该作出司法解释予以明确地区分、界定。如果没有区别的话,应该统一起来,都使用一个词。

【赔偿金】死亡补偿费、死亡赔偿金、抚恤金、抚恤费有哪些区别

死亡补偿费与死亡赔偿金在含义上到底有没有区别如果有区别的话,应该作出司法解释予以明确地区分、界定。如果没有区别的话,应该统一起来,都使用一个词。是使用死亡补偿费这个词好呢还是使用死亡赔偿金这个词好从行为人的过错角度来讲,使用死亡赔偿金为好。

因为,补偿这个词一般不宜用于过错责任。但从情感和人的价值角度来讲,人的生命是不能用金钱来衡量和赔偿的,使用死亡赔偿金这个词对死者来说显得不够尊重。所以,从这个方面来讲,使用死亡补偿费为好。笔者偏向于使用死亡补偿费。建议将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中的死亡补偿费、死亡赔偿金进行规范,统一起来使用一个词,要么都用死亡补偿费,要么都用死亡赔偿金。这样既能方便记忆,又能避免因混乱而造成误解。关于死亡补偿费与抚恤金、抚恤费是否有区别的问题。

抚恤金、抚恤费在含义上与死亡补偿费、死亡赔偿金是有较大差别的。抚恤的含义有上对下、国家对个人及组织或集体对个人的含义。此外,抚恤还含有关怀、照顾、怜悯、慰问之义。发抚恤方可能是没有过错的,而死者或伤者方一般都是因公而致伤亡,并且可能是英勇的、光荣的。因此,抚恤金、抚恤费这两个词是不能滥用的,也是不能用死亡补偿费或死亡赔偿金来替代的。在已颁布的一些法律、法规中存在误用抚恤金、抚恤费的现象,影响了法律的严肃性和严谨性。如《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应当支付抚恤费。这里用抚恤费是不妥的,应该用“死亡补偿费”或“死亡赔偿金”为好。因为,既然是产品存在缺陷就是有过错。由于过错而致人死亡就应该进行赔偿或补偿,而不是抚恤。此外,在《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中也存在这种现象。

人身损害推荐律师:单正宏律师

单正宏律师,民商法、刑事辩护资深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毕业,法学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现任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单正宏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十多年来办理了数百起案件,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实践经验,分析案件准确到位,帮助当事人策划诉讼案件,找到经济、有效的解决办法,同时如实告知诉讼风险,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受到当事人的一致信赖和高度赞誉,被老百信誉为‘仰不愧于天,俯不诈于民’的优秀律师,所办案件曾受到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黑龙江电视台、齐齐哈尔电视台、中国青年报、北京青年报、新京报、京华时报等多家媒体的采访报道。

办公电话: 13371711626,13371711626 E-mail: shzhhlawyer@163.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彩和坊路11号首都科技中介大厦12楼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知识

更多>>

热门博文

更多>>

最新法律资讯

更多>>
TOP
2008 - 2025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