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流程】建设工程须知
一、 范围和规模:
总投资在200万元以上或施工单项合同估价在50万元以上的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以及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国家融资、使用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资金的项目,必须实行招标。
项目总投资在500万元以上或施工单项合同估算在100万元以上的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应实行公开招标。
重点建设项目以及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单项合同估算在50万元以上的,应实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应当具备的条件: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招标、应当具备的下列条件:
1、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2、建设项目已列入年度固定资产投资实施计划;
3、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
4、已办理规划、用地审批手续;
5、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履行核准手续的,已经核准;
6、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7、能满足标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标人具有与工程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经县监管办核准,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三、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
社会中介组织;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
2、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3、有符合有关规定条件、可以作为评标小组成员人选的技术、
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
四、招标公告应当至少载明下列内容:
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招标项目的内容、规模、资金来源;
招标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工期;
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和时间;
对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收取的费用;
对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的要求。
五、招标文件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投标邀请书;
投标人须知;
合同主要条款;
投标文件格式;
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应当提供工程量清单;
技术条款;
设计图纸;
评标标准和方法;
投标辅助材料。
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用醒目的方
式标明。
六、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任
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
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
冻结,破产状态;
在最近三年内没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
问题;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投标文件一般内容包括下列内容:
投标函;
投标报价,包括报价总额、单价分析、质量等级和主要材料
用量等;
施工组织设计;
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承担该工程的项目经理人选和管理班子人员名单;
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八、招投标程序:
招标人向专业监管办提出交易申请,审核后报县监管办核
准,核准后向县招投标交易中心提出交易委托;
由招标人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并经核准;
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
投标人提交报名资料;
向合格的投标人分发招标文件和有关资料;
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并对有关问题作介绍和说明;
组建评标委员会;
按规定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评标、定标;
中标结果公示;
发出中标通知书;
签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