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金】离婚残疾赔偿金相关法律与司法解释的规定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119条 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自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且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 》
146. 侵害他人身体致使其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赔偿的生活补助费一般应补足到不低于当地居民基本生活费的标准。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17条第2款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人身损害推荐律师:单正宏律师
单正宏律师,民商法、刑事辩护资深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毕业,法学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现任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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