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发行股票的条件

大律师网 2017-12-23    0人已阅读
导读:股票的发行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股票以筹集资本的过程。 我国《公司法》明确规定只有股份有限公司才能发行股票,而有 限责任公司是不能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必须符合一 定的条件,还要经过一定的程序。同时

股票的发行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股票以筹集资本的过程。
我国《公司法》明确规定只有股份有限公司才能发行股票,而有
限责任公司是不能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必须符合一
定的条件,还要经过一定的程序。同时,在股票发行工作开始
前,还要确定股票的发行价格,选择一定的发行方式。
股票发行人必须是具有股票发行资格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有限公司发行股票,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我国《股票发行与交
易管理暂行条件》对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原有企
业改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增资发行股票及定向募
集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分别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公司发行的普通股只限一种,同股同权;
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
的百分之三十五;
在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中,发起人认购的部分不少
于人民币三千万元,但是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
的百分之二十五,其中公司职工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得超过拟向社
会公众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超过
人民币四亿元的,证监会按照规定可酌情降低向社会公众发行的
部分的比例,但是,最低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
十五;
发行人在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证券委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原有企业改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原有企业改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司发行股票,除了要
符合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外,还要符合
下列条件:
发行前一年末,净资产在总资产中所占比例不低于百
分之三十,无形资产在净资产中所占比重不高于百分之二十,但
是证券委另有规定的除外;
近三年连续盈利。
三、关于增资发行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申请公开发行
股票,除了要满足前面所列的条件外,还要满足下列条件:
前一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得资金的使用与其招股说明书
所述的用途相符,并且资金使用效益良好;
距前一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时间不少于12个月;
从前一次公开发行股票到本次申请期间没有重大违法
行为;
证券委规定的其它条件。
四、定向募集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除了要符合新设立
和改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
条件:
定向募集所得资金的使用同招股说明书所述内容相符,
并资金使用效益好;
距最近一次定向募集股份的时间不少于12个月;
从最后一次定向募集到本次公开发行期间没有重大违
法行为;
内部职工股权证按照规定发放,并且已交国家指定的
证券机构集中托管;
证券委规定的其他条件。
1994年7月1日开始实行的《公司法》对公司发行新股的
条件又重新进行了规定:
前一次的股份已经募足,并间隔一年以上;
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
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
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到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公司以当年利润分派新股,不受前款第项限制。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知识

更多>>

热门博文

更多>>

最新法律资讯

更多>>
TOP
2008 - 2025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