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鞋子质检报告有问题称不属于产品质量问题可以起诉吗

大律师网 2018-01-10    0人已阅读
导读:随着我国加入WTO后,国际贸易更加频繁,进口产品越来越多地进入普通百姓家,进口产品的缺陷如果造成了消费者的损害,国内消费者向生产者索赔的难度大,诉讼时间长,成本高,从切实维护国内消费者利益出发,避免出现因

随着我国加入WTO后,国际贸易更加频繁,进口产品越来越多地进入普通百姓家,进口产品的缺陷如果造成了消费者的损害,国内消费者向生产者索赔的难度大,诉讼时间长,成本高,从切实维护国内消费者利益出发,避免出现因进口产品缺陷的生产者在国外而使国内受害者无法受偿的情况出现,应当将进口商列为产品责任的主体。

法律咨询:鞋子质检报告有问题称不属于产品质量问题可以起诉吗

新买的一双凉鞋里面脚后跟部拉链出,全部开了,是线缝的. 寄回产品自己厂家质检,但是质检报告却很让人质疑. 质检报告如下:来样属于穿着过程中,受力过大造成的缝份处长期摩擦后绷破,不属于产品质量问题. 请问这个可以起诉此产品厂家嘛

律师回答:

可以起诉,其自家出的质检报告是无效的。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二十条 经营者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

租赁他人柜台或者场地的经营者,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

第二十一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

第二十二条

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者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的除外。

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

第二十三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约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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