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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注意“七个明确”

大律师网 2018-01-14    0人已阅读
导读:《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了招标文件应包括的内容,和要求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标明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由于投标邀请函对投标人资格条件等事项已经做了明确,而报价要求、合同条款、评标办法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了招标文件应包括的内容,和要求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标明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由于投标邀请函对投标人资格条件等事项已经做了明确,而报价要求、合同条款、评标办法等内容可以单独制订细则加以规定,因此,招标文件应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了招标文件应包括的内容,和要求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标明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由于投标邀请函对投标人资格条件等事项已经做了明确,而报价要求、合同条款、评标办法等内容可以单独制订细则加以规定,因此,招标文件应包括的其他内容,如密封、签署、盖章要求、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和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等内容,可以纳入“投标人须知”中一并编制。但在实践中要注意“七个明确”。

招标文件的组成

即开门见山,告诉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本次项目的招标文件由哪些内容组成。如投标邀请函、投标人须知、报价要求、合同文本、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及相关要求等内容。

招标文件的构成让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知道本次投标必须提交哪些内容。如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报价表、服务承诺书及其他说明和资料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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