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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大律师网 2018-01-26    0人已阅读
导读:根据《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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