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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三包法难产

大律师网 2018-02-19    0人已阅读
导读:每年的315,各种各样的消费维权活动就开始多起来。有统计显示,在汽车领域消费者投诉反映的主要问题有:一是质量问题多;二是维修质量差;三是购车合同争议多;四是检测举证维权难;五是新车车内气味怪异,装饰材料甲醛超

每年的3·15,各种各样的消费维权活动就开始多起来。有统计显示,在汽车领域消费者投诉反映的主要问题有:一是质量问题多;二是维修质量差;三是购车合同争议多;四是检测举证维权难;五是新车车内气味怪异,装饰材料甲醛超标等问题。由于目前国家没有统一的家用轿车“三包”规定,消费者退、换车困难重重。面对各式各样的维权难、难维权现象,汽车三包规定何时出台,再次成为了消费者关注的焦点。

市场现状:三包让车主望眼欲穿

所谓的汽车产品“三包”规定是指家用汽车的修理、更换和退货这三项责任,实行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也就是说,在汽车行驶两年或4万公里以内时,如汽车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可凭三包凭证办理修理、更换或退货手续,车辆造成损失的,销售者、生产者和修理者应根据规定负责赔偿车主相应损失,修理两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费者可向经销商提出退货要求。

不过,由于目前缺乏一个统一的规范,一旦发生质量问题,厂商、经销商和消费者之间往往是各执一词,难以得到一个大家都满意的结果。汽车投诉和纠纷案件在近几年也在不断的上升。

其实,2004年12月份质检总局就正式公布了《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草案)》,也就是俗称的《汽车三包法(草案)》,在全社会征集意见和建议,当时预计2005年能够颁布,但令人失望的是,面对市场和消费者强烈的愿望和诉求,汽车三包法却迟迟没有解开她神秘的面纱。

律师说法:召回难解决个体问题

那么,在“三包法”没有出台前,消费者如果发现车辆存在质量问题,该如何维权呢为此,记者采访了辽宁普维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蔡韫。

蔡律师说,目前关于汽车的维权主要的法律依据为“四法一条例”,也就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合同法》、《民法通则》以及地方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另外对于产品质量有缺陷的汽车还有相关的一些条文,不过由于此例相关条文不够具体也没有明确表明在哪些情况下消费者可以提出退车或换车的要求,因此目前仍旧主要通过协商调解等手段问题才能够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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