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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关于上报农业税费改革等有关情况的通知

大律师网 2018-03-02    0人已阅读
导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垦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 为及时了解农业税费改革在垦区推行现状和农垦非公有制经济等各项改革进展情况,为制定有关政策提供依据,请各垦区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供以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垦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

为及时了解农业税费改革在垦区推行现状和农垦非公有制经济等各项改革进展情况,为制定有关政策提供依据,请各垦区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供以下情况。

一、农业税费改革情况:

1、垦区所在地农业税费改革的总体安排及对垦区农业税费改革的具体形式。

2、垦区农业税费改革前后,税种、税率、计税依据、缴税方式的变动情况和农场负担的变化情况。

3、新制度在农垦系统实行过程中存在哪些问题,目前是如何解决的;有什么利弊,应当怎样解决更好,具体实施的改进建议(要有科学、合理的可操作性方案)。

4、结合垦区实际,提出农垦系统实行农业税费改革的具体建议(要有可操作性)。

5、选择1-2个有典型代表意义的企业,对农业税费改革进行分析,包括纳税主体、缴纳税种、执行税率、缴税方式和缴税金额等内容。

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情况:

1、垦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现状,包括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工作思路、主要措施、经验和存在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2、提供2-3份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典型经验,可以垦区或分局、农场为单位,重点总结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主要经验和好的作法。特别是农业产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经验和作法。

3、地方政府制定出台的鼓励和支持垦区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性文件;垦区出台的鼓励和扶持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性文件。

4、地方和垦区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理论研究成果。

三、经济体制改革情况:

突出2003年后有重大突破或有新亮点的改革措施及推进情况。包括:

1、垦区在资产重组、组建专业集团公司、产权制度改革等方面的新举措、新成效;已经组建完成的集团公司与专业公司、基地(农场、家庭农场)之间的各方面关系是如何处理的,现在还存在什么问题,计划如何解决。

2、垦区授权经营国有资产的情况,包括授权经营范围、种类、数额和成效等情况;《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公布后,各垦区和所在地政府对贯彻执行这一条例有何打算。

3、农场管理体制改革的进展情况,有哪些经验和教训,还存在哪些问题,如何解决。

4、各垦区在完善土地承包关系,延长土地承包期,规范承包费用,扩大家庭农场经营自主权方面的做法、经验和问题;在培育和扶持现代家庭农场方面有何建议。

5、垦区股份制企业(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发展情况,国家和集体控股情况;股份制企业改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解决的措施及建议。

6、垦区在分离社会职能方面的进展情况,效果如何,还存在哪些问题,解决的政策建议。

7、垦区企业及职工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及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进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办法。各垦区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02]12号)的过程中,遇到的困难、解决问题的途经及政策建议。

8、地方政府针对垦区经济体制改革制定的政策性文件、批复的改革方案。

以上情况的文字材料以及附件1和附件2的表格,请于7月31日前将纸质件和电子件报农业部农垦局政策法规处。

联系人及电话:农业部农垦局政策法规处 林建明 崔新民
(010)64192691、64192667

E- mail:nkjzhfch@agri.gov.cn

附件:1. 农业税费改革前后纳税结构对比表(略)
2. 某一具体农产品农业税费改革前后纳税结构对比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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