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市就业管理局获悉,我市《关于贯彻执行浙江省事业保险条例的意见》已经开始实施。据该局失业保险科科长陈武介绍,今年起我市事业人员每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提高了85元,其他补贴的发放标准和相关规定也有了较大调整。 根据《意见》,失业人员每月领取失业保险的标准,按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70%确定,而此前我市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最低工资标准的65%计算,失业保险金金额每月提高了8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