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受伤获得两万人身损害赔偿
去年,王女士在一家美容院接受美容后,脸部出现水泡等不良反应,经医院诊断为“与脱毛治疗有关”。王女士多次要求美容院给予相应赔偿,但美容院以美容师并无违规操作行为为由,拒绝赔偿。王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美容院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害赔偿等共8.3万余元。经庭审法官耐心做工作,原被告双方均做出让步,并最终达成美容院支付王女士两万元赔偿费的调解协议。
相关阅读:
妻子有外遇丈夫获精神赔偿
医疗事故可获精神赔偿
不能再怀孕的精神赔偿
劳动合同赔偿
工伤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建筑事故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