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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废合同的一般保管是多长时间

大律师网 2018-04-26    0人已阅读
导读:作废合同的一般保管是多长时间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有偿地或无偿地为寄存人保管物品,并在约定期限内或应寄存人的请求,返还保管物品的合同。 法律咨询:作废合同的一般保管是多长时间呢 律师解答:生产合同保存3~5个月,

作废合同的一般保管是多长时间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有偿地或无偿地为寄存人保管物品,并在约定期限内或应寄存人的请求,返还保管物品的合同。

法律咨询:作废合同的一般保管是多长时间呢

律师解答:生产合同保存3~5个月,劳务合同保存1~3个月,商务买卖合同保存1年或以上。

相关法律知识:

保管合同当事人的主要义务

1、寄存人的主要义务

支付保管费的义务

寄存人的告知义务

2、保管人的主要义务

妥善保管标的物的义务

亲自保管义务

不使用保管物的义务

返还标的物及孳息的义务

第三人主张权利时保管人的义务:

①第三人对保管物主张权利的,除依法对保管物采取保全或者执行的以外,保管人应当履行向寄存 人返还保管物的义务。

②第三人对保管人提起诉讼或者对保管物申请扣押的,保管人应当及时通知寄存人。

责任承担:

①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②如果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或不是故意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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