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消法》第18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这一义务的内容包括:
1、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2、经营者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的使用方法及防止危害方法。
3、 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和服务存在严重缺陷,即使正确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仍然可能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应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