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的反垄断法将于明年8月1日起实施。业内人士指出,这部法律的出台,对中国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同时,该法的实施,还将给中国数亿消费者带来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
法律出台有利于保护消费者选择权
在我国现阶段市场经济不很成熟和市场机制尚不完善的条件下,限制竞争的现象屡禁不止:如企业联合限价、限产、分割销售市场,某些行业通过企业联合甚至已经发展到少数企业垄断市场的局面。这在破坏市场竞争机制的同时,还剥夺了消费者选择产品或者服务的机会,最终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王晓晔指出,竞争使消费者成为“上帝”,竞争给消费者带来了巨大的社会福利。“反垄断法是从维护市场的竞争性出发,反对经营者商定价格、限制销售数量或者分割销售市场,目的是保证市场上有足够的竞争者。”王晓晔认为,这可保证消费者在市场上有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行业协会组织经营者提高商品价格将涉嫌违法
由经营者达成协议带动商品价格上涨的事例时有发生。最近世界拉面协会方便面涨价现象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世界拉面协会中国分会组织、策划企业商议方便面涨价幅度、步骤、时间;向全行业传递龙头企业上调价格的信息;通过媒体发布方便面涨价信息,致使部分地区不明真相的群众排队抢购。上述行为严重扰乱了市场价格秩序,阻碍了经营者之间的正当竞争,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南振中认为,行业协会通过规定商品价格、限制降价、阻拦手工业者提高产品质量,用不正当手段保证本行业经营者获取丰厚的利润等措施,限制了行业内的竞争,侵害了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利益。
对此,反垄断法第十三条规定,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包括固定或变更商品价格的垄断协议;第四十六条规定,行业协会不得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从事反垄断法第二章规定的禁止垄断协议的行为,如果违反了法律规定,反垄断执法机构就可以处以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可以依法撤销登记。
法律出台以后,对市场上所有的经营者有一个非常明确和清晰的导向,即什么可以做、什么不能做。经营者或行业协会在搞协议时,必须判断自己的举动是不是垄断行为,是否会损害消费者的权益。
禁止大型国企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损害消费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