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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浙江鑫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资质申报中弄虚作假行为的通报

大律师网 2018-07-16    0人已阅读
导读:关于对浙江鑫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资质申报中弄虚作假行为的通报 建办市[2011]58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委,山东省建管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管理局,国资委管

关于对浙江鑫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资质申报中弄虚作假行为的通报

建办市[2011]58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委,山东省建管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管理局,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中央企业:

  经查,浙江鑫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资质申报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根据《建筑法》、《行政许可法》以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决定对浙江鑫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进行通报批评,不批准其资质申请,一年内不受理其该项行政许可申请。

  特此通报。

  弄虚作假企业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十月九日

  

弄虚作假企业名单

序号  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  不批准的资质内容 法定代表人  1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鑫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丁丰兴 

责任编辑:蓝精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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