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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认证过期如何处理?

大律师网 2018-07-26    0人已阅读
导读:咨询描述: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超过90天认证时间,有什么补救措施 解答内容:根据《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的通知》豫国税发〔2006〕310号第十四条规定
咨询描述: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超过90天认证时间,有什么补救措施 解答内容:根据《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的通知》豫国税发〔2006〕310号第十四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

  咨询描述: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超过90天认证时间,有什么补救措施

  解答内容:根据《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的通知》豫国税发〔2006〕310号第十四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根据文件规定,应当在认证期限内即90日内办理相关手续,您的此张专票已经超过认证期限,因此将无法再认证抵扣,也无法再开具红字发票。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视同普通发票来入账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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