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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的含义是怎么规定的

大律师网 2018-08-13    0人已阅读
导读:《民法通则》的第122条规定:“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网友提问:产品的含义是怎么规定的 律师解答:在不同领域不同国家对“产品”有不同的定义,本

《民法通则》的第122条规定:“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网友提问:产品的含义是怎么规定的

律师解答:在不同领域不同国家对“产品”有不同的定义,本文所讲的“产品”是产品责任法意义上的“产品”。

相关法律知识:在欧盟,“产品”指各种动产,但初级农产品被排除在外,电力属于“产品”。在美国,“产品”包括一切商品、货物、消费品以及它们的零部件,但把人体组织、器官、血液排除在外。在英国包括任何物品和电力。在我国《产品质量法》中规定“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并用于销售的产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界定为“为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使用的商品”,可见后者的含义要广的多。综上所述,各国法律对产品的规定有如下共同点:产品一般是指动产;多数国家立法未将初级农产品列入产品责任法范围,原因在于农产品易受自然环境因素的影响,其产生的缺陷难以准确的认定,而且农产品没有明确统一的质量形式;产品一般是指有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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