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区第四批建设工程设计、工程勘察企业资质审核意见的公示
为贯彻新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关于印发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关于印发《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的通知》以及《关于工程设计资质证书更换新证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现将第四批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换证审核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自2011年6月14日至2011年6月20日。若对审核意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提出。
联系电话:0891-6812421
传 真;0891-6819039
联 系 人:付聪
附件一:西藏自治区第四批工程设计、工程勘察企业资质审核公示表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