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2007年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导读:上海市2007年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20668元;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9213元;全年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4762元;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8006元。
上海市2007年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20668元;
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9213元;
全年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4762元;
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800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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