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窗口:社会事务管理局
承诺期限:即时
收费情况:免费
申报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浙江省实施〈食品卫生法〉办法》、《浙江省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申报材料:
2、食品生产加工、餐饮业、食品零售申请审查附件表; 3、产品名称、原料、配方及执行标准; 4、生产加工工艺流程图、生产设备情况及性能资料; 5、新建、改建、扩建单位的《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认可书》; 6、生产厂区总平面图、车间、仓库等生产用房、辅助用房的设备布局平面图; 7、从业人员健康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 8、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的卫生安全性证明; 9、自身检验机构及检验设备、仪器和人员名单等资料; 10、产品标签及说明书样稿; 11、卫生管理组织网络与卫生管理制度; 12、加工用水的水源、水质资料; 13、从业人员健康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 1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职务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 15、企业或单位名称证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单)及地址; 16、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申报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