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2009年山东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大律师网 2019-10-23    0人已阅读
导读:2009年山东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山东2008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6305元 山东2008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11007元 山东2008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5641元 山东2008年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

2009年山东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山东2008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6305元

山东2008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11007元

山东2008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5641元

山东2008年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4077元

山东2008年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26407元

附:2008年山东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1、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14265元

2、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9667元

3、农民人均纯收入4985元

4、农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额3622元

5、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2711元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知识

更多>>

热门博文

更多>>

最新法律资讯

更多>>
TOP
2008 - 2025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