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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对于哪些伤害案件,不得调解处理

大律师网 2020-01-13    0人已阅读
导读: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伤害案件,不得调解处理: 雇凶伤害他人的; 涉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寻衅滋事的; 聚众斗殴的; 累犯; 雇凶伤害他人的;涉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寻衅滋事的;聚众斗殴的;累犯;多次伤害
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伤害案件,不得调解处理: 雇凶伤害他人的; 涉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寻衅滋事的; 聚众斗殴的; 累犯; 雇凶伤害他人的;涉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寻衅滋事的;聚众斗殴的;累犯;多次伤害他人身体的;其他不宜调解处理的。

责任编辑: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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