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导读:发布部门: 广东省政府 发布文号: 粤府[2011]48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切实加强对我省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省食品安全委员会,作为全省食
发布部门: 广东省政府 发布文号: 粤府[2011]48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切实加强对我省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省食品安全委员会,作为全省食品安全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现
发布部门: 广东省政府 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切实加强对我省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省食品安全委员会,作为全省食品安全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组织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食品安全形势,研究部署、统筹指导全省食品安全工作;提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大政策措施;督促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二、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朱小丹 副主任:雷于蓝 佟 星 林木声 刘 昆 姚志彬 委 员:李捍东 秦通海 张庆宏 杨 健 杨建初 谢悦新 陈元胜 卢炳辉 郑伟仪 赖天生 张 军 李小鲁 刘 炜 郑 东 欧 斌 周 全 朱泽南 黄 飞 陈春生 赵 民 黄伟明 省食品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李捍东同志兼任。 广东省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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