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大律师网 2020-04-25    0人已阅读
导读:发布部门: 广东省政府 发布文号: 粤府[2011]48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切实加强对我省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省食品安全委员会,作为全省食
发布部门: 广东省政府 发布文号: 粤府[2011]48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切实加强对我省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省食品安全委员会,作为全省食品安全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现 发布部门: 广东省政府     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切实加强对我省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省食品安全委员会,作为全省食品安全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组织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食品安全形势,研究部署、统筹指导全省食品安全工作;提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大政策措施;督促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二、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朱小丹    副主任:雷于蓝    佟 星    林木声    刘 昆    姚志彬    委 员:李捍东    秦通海    张庆宏    杨 健    杨建初    谢悦新    陈元胜    卢炳辉    郑伟仪    赖天生    张 军    李小鲁    刘 炜    郑 东    欧 斌    周 全    朱泽南    黄 飞    陈春生    赵 民    黄伟明    省食品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李捍东同志兼任。     广东省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五月八日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知识

更多>>

热门博文

更多>>

最新法律资讯

更多>>
TOP
2008 - 2025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