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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事故对方不处理怎么办?交通事故处理的原则是怎样的?

大律师网 2020-06-12    0人已阅读
导读: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事故在场的双方或者单方都必须留在原地等待处理,不能出现肇事逃逸的行为,那么车祸事故对方不处理怎么办?交通事故处理的原则是怎样的?跟着大律师网的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车祸事故对方不处理怎么办?

  交通事故对方不来处理可以找负责这起交通事故的交警处理,先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邮寄肇事方,然后到法院起诉,胜诉后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现场检查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勘验的,应当在检验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交通事故处理的原则是怎样的?

  (一)行为责任原则 (二)因果关系原则 (三)路权原则 (四)安全原则

交通事故处理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有争议:

  先立即报警,如果设备受损的标明事故车辆位置,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交通警察到达现场后制作事故认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

  对当事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一)当事人对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二)当事人不同意由交警调解的

  (三)当事人拒绝签字的

  【注】如果不适用调解的,在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情况后交付当事人。

  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当场进行调解的处理情况:

  (一)如果调解达成协议的持事故认定书,向保险公司索赔。

  (二)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调解达成协议不履行的,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再向保险公司索赔。

  二、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

  自行撤离现场,然后在填写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保险凭证号、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等内容的协议书或者文字记录,共同签名;自行协商赔偿数额及赔偿方式。

  【注】如果经协商未达成协议就立即报警。

  (一)如果达成协议不履行: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实行赔偿后,持协议书向保险公司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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