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律师朱军、郭焕永代理孙某与李某案当庭达成协议
2011年2月21日,郑州律师朱军、郭焕永代理孙某与李某离婚案经过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主持的调解,双方同意离婚,并达成调解协议。
孙某与李某于1995年登记,并育有一子,现年12岁,婚后的家庭生活中由于性格及生活习惯的问题双方经常发生矛盾,又加上女方始终无法处理好婆媳之间的关系,孙某最终选择了离婚,并委托了郑州律师朱军、郭焕永。但是没有法定应当离婚的理由,李某始终不同意离婚,即使至法院一审判决离婚的可能性也很小,但是经过朱军律师的调解,孙某在财产上作出了一些让步,李某最终同意离婚。
(朱军 河南国银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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