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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结论质证的程序方法

大律师网 2020-09-05    0人已阅读
导读:原告出示鉴定结论,被告、第三人与原告进行质证; 被告出示鉴定结论,原告、第三人与被告进行质证; 第三人出示鉴定结论,原告、被告与第三人进行质证原告出示鉴定结论,被告、第三人与原告进行质证; 被告出示鉴
原告出示鉴定结论,被告、第三人与原告进行质证; 被告出示鉴定结论,原告、第三人与被告进行质证; 第三人出示鉴定结论,原告、被告与第三人进行质证 被告出示鉴定结论,原告、第三人与被告进行质证; 第三人出示鉴定结论,原告、被告与第三人进行质证。 人民法院依照当事人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作为提出申请的一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 人民法院依照职权调查收集的证据应当在庭审时出示,听取当事人意见,并可就调查收集该证据的情况予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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