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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孩子怎么办?离婚双方不要孩子怎么办?

大律师网 2020-09-08    0人已阅读
导读:夫妻双方离婚后,若是双方拥有孩子,孩子的抚养权就会通过协商获得,那么离婚了孩子怎么办?离婚双方不要孩子怎么办?跟着大律师网的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离婚了孩子怎么办?

  离婚的夫妻双方协商抚养,如果不能协商解决的话,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一般从有利于子女成长的角度确定抚养关系。

  1、可以判决由一方扶养,由另一方支付扶养费并定期探视;

  2、可以双方协商共同扶养,给予没有缺失的爱护;

  3、总之以有利于孩子成长生活为前提。

离婚双方不要孩子怎么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二十条规定:“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双方应当就子女问题进行协商,按照婚姻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哪一方抚养,由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则应由人民法院判决由有能力条件的一方抚养。

  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判决孩子由谁抚养。

  一般遵循如下原则确定子女抚养权:

  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为基本原则,同时,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对离婚后的子女抚养问题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情况:

  1.应考虑父母双方对子女的责任感、家庭环境、父母与子女的感情、父母双方个人素质等因素。

  2.应考虑不能生育和再婚有困难的父或母的合理要求。

  3.在双方的各种条件都基本相同的情况下,原则上由经济能力较强的一方抚养。

  4.10周岁以上有识别能力的子女,无论随父还是随母,都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

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

  1、在一方是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情况下,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2、在抚养一个小孩情况下,一般支付抚养费一方需要支付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同时会考虑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来确定。

  3、根据当地统计局同行业收入水平数据,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确定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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