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是不需要公证的。双方对于财产分割如果能够达成一致意见,需要在离婚协议中可以写明财产如何分割。如果双方对财产分割未能达成一致,那么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官判决或组织双方调节来解决财产分割问题。
离婚财产分割公证手续是怎样的?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办理公证的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2)财产分割协议文本;
(3)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据。
办理公证的流程如下:
第一步,当事人要准备好以上几种材料: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第二步,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第三步,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离婚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
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接谈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是怎样的?
第一、男女平等原则;第二、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第三、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原则;第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第五、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第六、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第七、协商处理的原则。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这是一个最重要的一项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