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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胁迫婚姻怎么撤销?撤销婚姻的情形有哪些?

大律师网 2020-10-09    0人已阅读
导读:在现实生活中,婚姻是需要双方自愿达成的而不是被胁迫。那么被胁迫婚姻怎么撤销?撤销婚姻的情形有哪些?跟着大律师网的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被胁迫婚姻怎么撤销?

  根据《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据以上法条规定,撤销婚姻可向登记机关申请,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

撤销婚姻的情形有哪些?

  1、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2、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因为胁迫当事人结婚,违反了婚姻自由和结婚完全自愿的原则。

撤销婚姻的条件有哪些?

  ①本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②受胁迫的一方和对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签署双方无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声明书;

  ③申请时距结婚登记之日或受胁迫的一方恢复人身自由之日不超过1年;当事人持有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要求撤销婚姻的书面申请,公安机关出具当事人被拐卖、解救证明,或者人民法院作出能够证明当事人被胁迫结婚的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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