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不属于仲裁范围的纠纷

大律师网 2020-10-26    0人已阅读
导读:(一)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 (二)依法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三)劳动争议和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一)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二)依法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一)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 (二)依法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三)劳动争议和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一)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

(二)依法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三)劳动争议和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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