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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行为构成网上开设赌场?网上开设赌场属于情节严重的有哪些?

大律师网 2021-02-12    0人已阅读
导读:大家都知道赌博是属于违法的行为,严重的话会判刑坐牢的。很多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来逃避法律的制裁。那么,哪些行为构成网上开设赌场?网上开设赌场属于情节严重的有哪些?下面大律师网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欢迎大家来阅读了解。
哪些行为构成网上开设赌场?

  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行为:

  (一)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

  (二)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的;

  (三)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

  (四)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的。

网上开设赌场属于情节严重的有哪些?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

  (二)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

  (三)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

  (四)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五)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六)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的;

  (七)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赌博的;

  (八)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网上开设赌场罪量刑标准?

  网络开设赌场罪会受到的处罚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的规定。具体内容是:《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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