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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换他人物品属于盗窃吗?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大律师网 2021-02-20    0人已阅读
导读:生活中,有一些无所事事的人没有收入,就会想些小偷小摸的行为,比如偷换商家二维码或者以假换真等等。那么偷换他人物品属于盗窃吗?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跟着大律师网的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偷换他人物品属于盗窃吗?

  有盗窃行为的,且达立案标准金额的,构成盗窃罪。

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凡接到报警的盗窃案件,不论盗窃财物数额多少,均应受理、登记并认真查处。但对于没有达到法律规定的盗窃,如盗窃数额小,情节轻微等,只能当作一般治安案件进行查处,对犯错误的人进行拘留、罚款、甚至只进行训诫。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1998年下发的《关于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对一般、重大、特大盗窃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五百元至二千元为起点。

  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五千元至二万元为起点。

  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

盗窃罪怎么量刑?

  1、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具有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或者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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