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现场照明应采用高光效、长寿命的照明光源。在一个工作场所内,不得只装设局部照明。局部照明是指仅供局部工作地点的照明。对于需要大面积照明的场所,应采用高压汞灯、高压钠灯或碘钨灯,灯头与易燃物的净距离一般不应小于0.5m,与易燃物应保持安全距离。流动性碘钨灯采用金属支架安装时,支架应稳固,灯具与金属支架必须做接零保护。根据工作环境条件,选择不同用途和类型的照明灯具。
2.施工照明灯具露天装设时,应采用防水式灯具。且距地面高度不得低于3m。工作棚、场地的照明灯具,可分路控制,每路照明支线上连接的灯数一般不超过10盏,若超过10盏时,每个灯具上应装设熔断器。
3.室内照明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4m。每路照明支线上灯具和插座数不宜超过25个,额定电流不得大于15A,并用熔断器或漏电保护开关。
4.一般施工场所宜选用额定电压为220V的照明灯具,不能使用手电门和带电门的灯头,应选用螺口灯头。相线接在与中心触头相连的一端,零线接在与螺纹口相连的一端。灯头的绝缘外壳不得有损伤和漏电,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做保护接零。单项回路的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开关。
5.现场局部照明用的工作灯,在室内抹灰、水磨石地面等潮湿的作业环境,照明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灯具,其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工作手灯应有胶把和网罩保护。
6.36V的照明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型,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二次线圈、铁芯、金属外壳必须有可靠的保护接零。一、二次侧应分别装设熔断器,一次线长度不应超过3m。照明变压器必须有防雨、防砸措施。
7.照明线路不能拴在金属脚手架、龙门架上,严禁在地面上乱拉、乱拖。灯具需要安装在金属脚手架、龙门架上时,线路和灯具必须用绝缘物与其隔离开,且距离工作面的高度在3m以上。控制刀闸应配有熔断器和防雨措施。施工现场的照明灯具应采用分组控制或单灯控制,以防止一处发生故障,造成整个现场 黑暗而发生意外伤害。
8.油库、油漆仓库除通风条件良好外,其灯具必须为防爆型,拉线开关应安装在库门外。施工现场夜间影响飞机或车辆通行的在建工程设备,必须安装醒目的红色信号灯,其电源线应设在电源总开关的前侧。这主要是保护夜间不应工地其他停电而红灯熄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