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夫妻吵架后妻放火烧屋 丈夫无法忍受起诉离婚

大律师网 2021-06-01    0人已阅读
导读:吵架后,妻子朱某火上心头,将家中衣服点燃后放火烧屋,丈夫徐某在忍无可忍之下向法院起诉。日前,江西省铅山县法院对这起特殊的离婚案作出了一审判决,准予原、被离婚。法庭同时考虑到朱某已进行过绝育手术,支持了朱
吵架后,妻子朱某火上心头,将家中衣服点燃后放火烧屋,丈夫徐某在忍无可忍之下向法院起诉。日前,江西省铅山县法院对这起特殊的离婚案作出了一审判决,准予原、被离婚。法庭同时考虑到朱某已进行过绝育手术,支持了朱某要求一个孩子的请求。

徐某与被告朱某经人介绍于1991年8月25日登记。1993年生育一女,1997年生育一子。在生育了两个子女后,被告朱某施行了绝育手术。因被告朱某脾气暴躁,常为一点小事就大吵大闹。1997年4月,被告朱某在一次吵架后,将徐某家中的锅、碗、盘等财产尽毁,并打伤了徐某母亲。夫妻感情至此一落千丈。

2007年3月4日,原、被告又一次吵架后,被告朱某将家中衣服点燃,意欲放火放屋,夫妻感情也被一把火烧了个干干净净。

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双方婚前了解不够,没有感情基础是夫妻婚后生活不和谐的主因。原、被告双方经常吵架,夫妻关系不睦,虽经有关部门,但双方关系一直未有改善,被告的放火烧屋行为更是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勉强维持婚姻只会给双立带来更大的痛苦,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知识

更多>>

热门博文

更多>>

最新法律资讯

更多>>
TOP
2008 - 2025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