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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离婚后房产给子女还可以要回来吗?

大律师网 2024-03-12    0人已阅读
导读:夫妻离婚将房子给孩子后,如果是没有办理房产证过户之前的话是可以要回来的。接下来就让大律师网的法务带您多了解一点相关知识吧。
2024离婚后房产给子女还可以要回来吗?

  房子能不能要回,要看房子有没有登记到子女名下。已经登记的,房屋就不能收回。如果房子没有登记,那么双方可以去公证处办理赠与注销手续。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四条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离婚后房子给子女父母有居住权吗?

  离婚房子归孩子,父母有居住权。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而子女有赡养父母的责任。所以夫妻离婚后,协商将房屋赠与子女的,父母对子女房屋享有居住权。子女名下的房产原则上产权人就是子女,夫妻双方均无权处分,也就是说不可以请求分割。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则由权和孩子一起居住在这套房子里,但是另一方不得请求分割,更不能以放弃房子产权为理由拒绝支付抚养费,否则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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